行政争议化解一头连着群众★★★,一头连着行政机关,是衡量法治进步的★★★“晴雨表”。近日★★★,省法院发布了八个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类型涉及行政给付★★、行政许可、行政协议★★★、行政登记、行政处罚、行政复议、不履行法定职责等方面,内容涵盖见义勇为、婚姻家庭、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征收补偿、建设工程发包、资产收购等领域。
八个典型案例分别为:杨某诉某县人民政府行政给付案;李某诉某市自然资源局行政许可案;许某诉某镇人民政府行政协议系列案;彭某连诉某县民政局行政登记案;林某诉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谢某诉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某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复议案;尹某等诉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某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某实业公司诉某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其中,对“杨某诉某县人民政府行政给付案”,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府院联动机制★,汇聚市、县、乡三级合力★★,对因见义勇为致伤的人员给予待遇上的充分保障,进一步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助于激发全社会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彭某连诉某县民政局行政登记案★★”★★★,人民法院摒除就案办案、机械司法思维,在依法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正确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及时向民政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促使民政部门自行启动纠错程序,维护了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了行政成本和司法资源;对“谢某诉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某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复议案”★,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站稳人民立场★★,运用“诉复衔接★★”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以解决当事人实质诉求为导向★★★,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因案施策、精准发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质性回应当事人的合理诉求,通过“一事调★”实现了★“多案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