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广西灵山县公安局成功侦办梁某某涉嫌挪用资金案。经查,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在担任广西某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于2019年至2021年间★,多次挪用项目资金,用于投资经营活动和偿还个人债务★,截至案发,挪用资金达2367★.9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已被抓获归案,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24年10月★,广西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依法立案侦办“10·18”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经查★★,林某某等人为取得南宁市江南区某村三产房项目开发经营权,于2019年1月至5月份间,先后向该村干部麻某、王某等5人行贿280万元,麻某等人收到好处费后帮助林某等人协调办理该村三产房项目相关事宜。目前,犯罪嫌疑人麻某★★、王某等5人已被抓获归案★,该案正进一步办理中★★。
2024年6月,广西桂平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侯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案。经查★★,犯罪嫌疑人侯某某于2024年3月至4月期间,先以低价车源和自己贴钱的方式与韦某等十余人达成二手车交易★★★,再以支付高额利润为诱饵,诱骗合作方借款给其周转资金★。在前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高额“利润”获取韦某等人信任后,犯罪嫌疑人侯某某以一车多卖★、虚假交易和拆借款的形式骗取多人的收车款和投资款,诈骗金额高达2485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侯某某已被抓获归案★★,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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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企沙工业区分局依法立案侦办李某涉嫌合同诈骗案。经查,2020年10月★★,失信被执行人李某谎称其名下实控的某集团有限公司的氢能源油等多个项目已备案立项★★★,受害人王某某通过他人介绍后信以为真★★★,便与李某商谈承包该项目土石方建设工程★★,并签订施工合同书★,李某在收到王某合同款137余万元后挥霍一空。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抓获归案,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